各相关学院(部):
经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发布《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并就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挥我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
二、申报说明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指导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申报。《课题指南》没有逐一列明每个学科的选题条目,只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一批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选题条目,以便更加突出本地特点,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其他学科课题申报不受本《课题指南》条目限制,申请人可参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官网可查询)所列选题条目或自行设计选题申报,自行设计选题申报,必须遵循本《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
申报课题应着力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鼓励研究事关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课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三、申报细则
1.项目类别和学科类别:年度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个类别。本年度课题申报仍分为18个学科(某些相近学科作了合并,填写时请按学科代码代表的学科名称填写)。申报人应选择适合自己的学科专业进行申报。交叉学科项目应按照研究专长“靠近”原则,选择某一学科进行申报。
2.成果形式与完成时限:本年度课题规划项目的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申报时务请注明,切忌同时选择三种,须至少明确一种成果形式,否则无效)。“研究报告”必须附带阶段性成果的“系列论文”作为最终成果形式结项(若以“研究报告”作为主要成果形式,填写顺序应当是“研究报告”和“系列论文”),但“系列论文”作为最终成果形式不可以替代“研究报告”。应用对策研究(包括系列论文集和研究报告)一般要在1年至1年半完成。基础研究(包括专著)一般要在2至3年内完成,多卷本,可适当延长。最终“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的“系列论文”,须打印装订成册。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引文务请注明出处并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专著”成果出版时,须在扉页或后记中注明“天津市××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资助项目”字样。
3.申报资格与限报范围:
(1)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
(2)凡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国家教育规划项目、国家艺术规划项目,或在研市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子课题)、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委托项目、市艺术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一概不得申报。评审立项设查重程序,如有违规,一经核实,即取消申报和评审资格,记入不良科研信誉档案。
(3)有不良科研信誉者,亦属限报人员。
(4)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国家教育规划项目申报落选课题,需按我市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重新申报,不可直接转报市级项目或代为申请。
(5)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申报者,须由两名同专业方向的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可申报(推荐意见一律要求手书,专家签字盖章方可有效)。
(6)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5月8日后出生)。
(7)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8)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4.申报文本:课题申报材料一律从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申领下载,包括《天津市社科规划2017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学科代码表》、《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申请书要求一律机打,A4纸版面,左侧装订,一式3份(含原件1),。
申报人须在申报期内如实认真填写申报信息,并保证学术诚信,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3年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并向有关单位通报。
2017年度天津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到市规划办。请各学院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质量。
为提高申报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申报,自2018年起,连续两年(本次指2016、2017年)由学校推荐到市规划办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项目申请资格。
四、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5月2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含匿名论证活页,单独装订)一式3份、《形式审查表》纸质版1份(正反面打印,申报人手填即可)、《数据申报表》纸质版盖学院章1份(科研秘书填写)统一报送到社科处,电子版《项目申请书》(要求以申请人为名设文件夹,文件夹内存入申请书和活页两个Word文件)和《数据申报表》发至mqli@tust.edu.cn。逾期将不能参加校内评审。市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李明琪
电 话:60600238
社科处
20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