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
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天津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现启动2018年“十三五”综投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人文社科类),用于支持我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等问题、以天津市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和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学科领域等问题为研究内容,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金额
1. 2018年天津市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
鼓励项目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等课题开展研究。立足推进我市“十三五”科技工作,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科研育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网络安全等国家和我市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吸收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2.天津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创新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重点资助为学校发展服务的项目。
(1)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6万元;
(2)思想政治工作项目每项资助0.3万元;
(3)教育管理专项项目每项资助0.3万元;
(4)廉政建设专项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0.6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3万元。
二、申报名额及评审
1.2018年天津市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共12项。
2. 天津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创新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
(1)一般项目12项;
(2)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5项;
(3)教育管理专项项目5项;
(4)廉政建设专项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6项。
所有由各学院(部)组织推荐上报,再由社科处组织校内外专家集中统一评审。
三、申报资格与限报范围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8年天津市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项目负责人须为人文社科类专职教师,且年龄在2018年10月31日未满45周岁;
(2)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请一项,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此类项目;
(3)凡承担过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不能申报;
(4)不得以同一课题多头申报。
2. 天津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创新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类):
(1)一般项目面向全校人文社科类专职教师申报
(2)思政工作专项项目限全校专职辅导员(指在一线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辅导员、团委(总支)书记、党委(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也可以是校学工部、研工部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的工作人员)申报;
(3)教育管理专项项目面向全校教育管理人员申报;
以上三类项目申请者当年10月31日未满40周岁;
(4)廉政建设专项项目面向从事相关工作的教师、干部,无年龄限制。
(5)每个申请者只能获得一次本基金的支持,不重复资助。
四、结项要求
1.2018年天津市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结项要求参见《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验收管理细则(试行)》。
2.天津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创新基金项目
(1)一般项目结题验收须公开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发表论文时最新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发表相关论文1篇。
(2)思想政治工作项目、教育管理专项项目结题验收须公开发表相关研究论文一篇。所有论文在发表时,须要标注“天津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创新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
(3)廉政建设专项项目重点项目须公开发表中文核心期刊(以发表论文时最新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论文1篇,一般项目公开发表相关研究论文一篇。所有论文在发表时,须署名“天津科技大学廉政文化研究中心”,标注“天津科技大学廉政建设专项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
五、申报时间、材料及其他
本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学院(部)科研秘书于6月20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左侧装订,统一报送到社科处,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明琪
电 话:60600238
邮 箱:mqli@tust.edu.cn
社科处
2018年6月1日